省直各部门:
近期,财政部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2016〕71号),差旅住宿费标准已细化到地市。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为方便执行,现将《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印发给你们,该明细标准作为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各地差旅住宿费的上限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该明细标准已同时发布在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内,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今后标准如有调整,我厅将及时更新。
附件: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