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须通过手机APP“个人所得税”等方式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已经开通“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请需要汇算清缴的教职工登录手机APP“个人所得税”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由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刚刚开通,系统繁忙,近期登陆困难,建议教职工错峰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在办理时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 纳税服务热线、0591-87854446 财务处王晓敏进行咨询。
附件:《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财务处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