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直公积金〔2018〕32号)的要求,7月27日,我校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方案并获得审核通过,学校于8月开始按核定后的基数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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